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武港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企业生产经营与文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服务、建设、发展开展创建活动。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的统一,适应现代发展的新形势,不断探索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内容、新方式、新载体、新机制。按照“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稳步展开,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促进创建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连续三届获得的“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积极争创“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
2011年8月,武港院被选取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和诚信守法的品牌企业作为参与武汉市首批共建文明示范公交站点活动的共建单位,负责武昌武珞路大道十五中站点的维护候乘秩序,选派认真负责的两名志愿者,每日早晚高峰时段和节假日高峰时段,在站点做到维护候乘秩序,引导乘客文明排队,有序上车,进一步宣传、引导市民群众做“文明有礼的武汉人”。为了激励引导全体员工弘扬文明,树立文明单位的良好社会形象,在站点上制作了公益广告宣传栏,提升企业融入社会服务意识,展示企业文化的品牌形象,推动我市文明城市建设。
这次活动由市文明办、市交委牵头,各区文明办组织协调,分别由市公交办、市公交集团、各区城管局、公安交管大队、各级文明单位等5个共建单位组织,将武汉大道、内环线等中心城区主干道选定15个公交站点作为共建公交文明示范站点,充分发挥了文明单位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重要作用。(党群工作部)
图为:武港院参与共建文明公交站点——武珞路大道十五中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