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党风廉政信息(第五辑)
本期导读:
信息一:习近平: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推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 1
信息二:严格执行监督执纪规则、不断强化自我监督之三 梳理 提炼 归纳 总结 6
信息三:抓住“关键少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8
信息四:纪检机关与基层党组织践行第一种形态的区别. 15
信息五:【解词·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纪委的“初步核实”是什么? 18
信息六:老实,共产党人的价值坐标. 21
信息一:习近平: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 推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17-02-13
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13日上午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对顺利推进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党中央决定举办这期研讨班,目的是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这个层面把全会精神理解深、理解透,把《准则》、《条例》各项规定把握精、把握准,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思想到位、行动对标带动全党贯彻落实,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推动全会精神落到实处。
开班式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出席。
习近平在讲话中强调,历史经验表明,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讲政治,是我们党补钙壮骨、强身健体的根本保证,是我们党培养自我革命勇气、增强自我净化能力、提高排毒杀菌政治免疫力的根本途径。什么时候全党讲政治、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健康,我们党就风清气正、团结统一,充满生机活力,党的事业就蓬勃发展;反之,就弊病丛生、人心涣散、丧失斗志,各种错误思想得不到及时纠正,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失。党的高级干部要注重提高政治能力,牢固树立政治理想,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加强政治历练,积累政治经验,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使自己的政治能力与担任的领导职责相匹配。
习近平指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全党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每一个党的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无论处在哪个领域、哪个层级、哪个部门和单位,都要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
习近平强调,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同坚持民主集中制是一致的。我们实行的民主集中制,是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制度,是民主和集中紧密结合的制度。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发展党内民主。党的重大决策都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到兼听则明、防止偏听则暗,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习近平指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就是党内政治生活要把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时代性,就是党内政治生活要紧跟时代步伐、聆听时代声音、回答时代课题,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内出现的新问题,使党内政治生活始终充满活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就是党内政治生活要坚持党的思想原则、政治原则、组织原则、工作原则,按原则处理党内各种关系,按原则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战斗性,就是党内政治生活要旗帜鲜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每个党组织都成为激浊扬清的战斗堡垒,使每个党员都成为扶正祛邪的战斗员。
习近平强调,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我们党之所以有自我革命的勇气,是因为我们党除了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不谋私利才能谋根本、谋大利,才能从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出发,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检视自己;才能不掩饰缺点、不回避问题、不文过饰非,有缺点克服缺点,有问题解决问题,有错误承认并纠正错误。要兴党强党,就必须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锤炼自己。只有努力在革故鼎新、守正出新中实现自身跨越,才能不断给党和人民事业注入生机活力。
习近平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来说,加强自律关键是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能否做到慎独慎微,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
习近平强调,领导干部严格自律,要注重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人管起,从最近身的地方构筑起预防和抵制特权的防护网。领导干部严格自律,要注重在选人用人上把好方向、守住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领导干部严格自律,要注重防范被利益集团“围猎”,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坚持交往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领导干部严格自律,要注重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对党忠诚老实,党员、干部决不能以任何借口而拒绝监督,党组织也决不能以任何理由而放松监督。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条例》,针对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既指出了病症,也开出了药方,既有治标举措,也有治本方略。学习领会《准则》、《条例》,必须紧密结合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来进行。《准则》、《条例》每句话都有深刻内涵和明确指向,都不是可有可无的。大家要反复学习、反复思考、反复对照,不能大而化之、囫囵吞枣。
习近平强调,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使贯彻《准则》、《条例》成为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的自觉行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管,确保贯彻落实不走偏、不走样。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严格落实执纪问责,完善抓落实的长效机制。高级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必须首先不做。希望在座各位带个好头,在全面从严治党中作出新业绩、树立好形象。
李克强在主持开班式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全局高度,深刻阐释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问题,对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要联系实际学深悟透,把握精髓要义,更加扎实地落实到各方面工作中。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上率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严格自律、强化责任担当,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抓好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汇聚促进改革发展的强大力量,扎实苦干、积极作为,以推进各项事业发展的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党员副委员长,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党员副主席以及中央军委委员出席开班式。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军队各大单位、军委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研讨班。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以及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开班式。
信息二:严格执行监督执纪规则、不断强化自我监督之三
梳理 提炼 归纳 总结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7-02-13
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这反映了认识的规律,也是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经验。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对实践探索的梳理、提炼、归纳、总结,体现的是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方法和作风。
坚持问题导向,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原有的案件审理工作条例颁布于1987年,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修订于1994年,不少内容已难以适应当前工作,100多个配套制度,规定零散、标准不一,关键环节存在制度漏洞,难以对纪委的权力运行形成有效制约,迫切要求整合监督执纪相关制度、制定一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的工作规则。有理想但不能理想化,工作规则不能搞成纪委的“百科全书”。制定制度决不能贪大求全,试图穷尽所有的工作环节、方法和制度,重复、替代所有的制度规定。规则的定位是工作规程,必须结合监督执纪实际,聚焦关键点和风险点,规范基本的程序和纪律。既然要起到自我约束的作用,就要有的放矢,从工作实际出发,提炼有效做法和具体实招。制度要寻求最大公约数,确保大多数人都能做得到,“法不责众”不如不写,自己做不到的也不要去要求别人,不能依据想象推演出一套逻辑,看上去形式很完美,但在实践中无法执行,最终导致落入“制度陷阱”。
制定制度有一个由薄变厚、再由厚变薄的过程。首先必须弄清来龙去脉,做充分的历史和现实的调查研究。不了解历史就弄不清现实,更无以探究未来。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历来有严格的纪律和规矩,散见于各个文件规定,渗透在机关的文化传承和一代代纪检干部的言传身教之中,要把这些传统和规矩总结出来,加以提炼完善。在制定规则的过程中,要通过剖析纪检干部违纪违法案例,查找出共性问题,把风险找准。这样既把问题摆到历史的进程中去回放,看看老规定执行得怎么样,梳理经验和教训;又立足当前,找到正确方向,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再在此基础上提炼、归纳,最后把实践上升为理性认识,把规矩变成规则,用党规的语言表述出来。
起草规则和征求意见的过程,就是全国纪检机关深入学习思考、加强纪律教育的过程。众人拾柴火焰高。中央纪委召开部分省区市纪委书记座谈会,要求认真梳理现有规定和工作实践,请部分省区市纪委和中央纪委机关各部门联系实际、分头研究、起草初稿。形成初稿后又下发全国182家纪检机关征求意见,掀起了学习制度、研究规则的热潮。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又根据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规则稿作出重要修改。通过上上下下、反反复复征求意见和讨论,各级纪检干部受到了培训、教育和警示,增强了纪律和规矩意识,提高了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最终还要落实到行动。纪检干部要有强烈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严格按规则办事。要用规则带好队伍,加强教育和管理监督,让规则成为纪检机关依规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利器。
信息三:抓住“关键少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17-02-13
为政之要,莫先乎人;成事之要,关键在人。包括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在内的“关键少数”能否发挥关键作用,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的前途命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抓“关键少数”破题,突出“关键少数”这个重点,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明纪律、严格要求,建章立制、着眼长远,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以身作则 以上率下——“关键少数”要作关键表率
党的十八大以来,每年年初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都会如期“开课”。在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都会为学员们讲授“第一课”,明方向、定遵循、聚共识。
在2015年2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提出了“关键少数”这个概念。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1个月后,他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强调,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严管好各级领导干部。
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
2016年10月,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再次强调了“关键少数”的关键所在——“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而抓好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是关键。”“把这部分人抓好了,能够在全党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办了。”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要制定高级干部贯彻落实本准则的实施意见;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则专门就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突出强调抓好“关键少数”。
纲举而目张,执本则末从。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解决中国的问题,关键在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
回望四年多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抓住“关键少数”无疑是贯穿始终的关键一招。
——这是一场自上而下、层层动员的政治实践。
2013年下半年开始,中央政治局率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政治局各位常委同志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打铁趁热,环环相扣。
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起点,2015年起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聚焦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016年全面启动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则进一步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延伸到了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一条以上率下、层层深入的教育实践脉络清晰可见。
同样是率先垂范、以身作则。2012年12月4日,党的十八大闭幕不到一个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几天后,习近平总书记到深圳考察,不腾道、不封路、不扰民,没有欢迎横幅,没有层层陪同……
“从作风建设切入,从中央政治局做起,习近平总书记为全党树起了标杆。”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说。从此,全面从严治党令出必行、驰而不息,一级做给一级看,一个节点接着一个节点抓,推动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这是一种念兹在兹、一以贯之的政治要求。
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越应心存敬畏,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从中央全会到中央纪委全会,从中央政治局会议到全国两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对抓“关键少数”提出要求。
中央政治局处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最高层,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
习近平总书记郑重提出:“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当政治上的明白人。”
省部级高级领导干部是执掌重要权力、承担重大责任的“关键少数”。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高级干部必须时刻警醒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县一级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县委是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指挥部”。
习近平总书记谆谆教诲:“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严明纪律 严管厚爱——“关键少数”要有严格要求
2月8日,中央纪委网站发布消息,第十八届中央委员,民政部原党组书记、部长李立国和民政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窦玉沛严重失职失责被立案审查。
因管党治党不力,所辖单位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被问责,受到“断崖式”的降级处分,这在党的十八大之前是十分罕见的。抓主体责任、抓监督责任,就是抓“关键少数”的责任担当。
山西省发生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后,相关党组织被问责;河南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因对该市连续发生的3名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免职;辽宁拉票贿选案共查处955人,其中中管干部达到34人,通报全党。
中央纪委网站数据显示,从2014年起至2016年9月,通报的典型案例中问责397人次,其中一把手占62.7%。
“上面偏出一尺,下面跑出一丈。”中央纪委驻中国社科院纪检组副组长高波说,对于“关键少数”而言,如果不负责、不担当,甚至违法乱纪,其结果不仅是导致个人的腐化堕落,更会带坏一批干部,破坏一个部门一个地区一个系统的政治生态。
越是身居高位越要干净担当,越是“关键少数”越要严格要求。
四年多来,惩治这一手决不放松,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不管级别有多高,都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共立案审查中管干部240人,是十七大期间审查中管干部总人数的3.6倍;处分厅局级干部6600余人,是十七大期间的3.2倍……
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没有“铁帽子王”。越是高级干部越要严格自律,越不能心存侥幸和幻想。
四年多来,党内监督紧盯“关键少数”,以高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监督重点,发现问题,该曝光的一律曝光,该处理的坚决处理——
国务院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欧青平2014年至2015年先后3次违规组织、参加公款宴请活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助理杨子强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央纪委提出明确要求,对2016年以后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不管级别高低,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过去一年,中央纪委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44起,涉及中管干部11人。
四年多来,制度建设的脚步不断加快,党内法规体系日趋完善,不断扎紧的制度之笼,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吏越来越有规可循、有据可依——
从出台《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到颁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修订《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再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条例》……
一系列新举措、新探索,对“关键少数”管好用好身边的人,不断提升自身能力素质,防止出现搞“一言堂”、任人唯亲等倾向起到了切实有效的作用。
响鼓也需重锤,严管方显厚爱。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各级干部在严明的纪律约束下,在严格的要求鞭策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强化,队伍的纯洁性、战斗力不断提升,“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正源源不断地释放出来。
真抓实干 勇于担当——“关键少数”要起关键作用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抓改革的关键,要把改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不仅亲自抓、带头干,还要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
新春伊始,闻鸡起舞。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擂响改革战鼓,对“关键少数”如何抓改革提出明确要求。
半个多月前,习近平总书记前往河北省张北县,踏着皑皑白雪进村入户,看望慰问困难群众。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对作为脱贫攻坚责任人的“第一书记”寄予殷殷厚望。
“听了总书记的话,压力不小,但是干劲儿更足。” 张北县德胜村“第一书记”苏会彬说,“我们‘第一书记’的目标就是‘不脱贫、不脱钩’,真正成为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主心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距离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只有4年时间,如期让几千万贫困人口摆脱贫困任务依然艰巨;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期和深水区特点更加明显,破局开路犹须快马加鞭;全面依法治国,还有许多体制机制障碍需要突破,闯关夺隘仍要咬紧牙关;全面从严治党,继续向纵深发展,绝不能有一丝懈怠,必须久久为功。
纷繁世事多元应,击鼓催征稳驭舟。
大至一党一国,小至一镇一村,历史发展的关键时期,呼唤更多勇于担当的“关键少数”,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在纷繁复杂的局面中攻坚克难,发挥举足轻重的关键作用。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键少数”要真抓实干、勇于担当。
“党的各项事业,作为‘关键少数’的地方和部门一把手,抓与不抓大不一样,虚抓实抓大不一样。”谢春涛指出,面对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艰巨任务,领导干部要做实干家、促进派,而不是“背手干部”“甩手干部”“挥手干部”。
面对形势,投身工作,“关键少数”不止要严守底线,更要勇攀高峰。
“‘关键少数’要发挥关键作用,必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汪玉凯说。
对领导干部来说,增强“四个意识”,不是一句空话,而要见诸行动、务求实效,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就是要做到第一时间传达贯彻党中央的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领导、谋划、推动、落实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把“扑下身子、狠抓落实”当作不可懈怠的政治责任,一以贯之的精神状态。
时不我待,只争朝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明确要求,全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信心,奋发进取,进一步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特别是要切实做好思想理论准备工作、组织准备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前进的号角已经吹响。作为“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把目标牢记心中,将使命扛在肩头,围绕中央提出的五大任务,真抓实干、勇于担当,进一步迸发出干事创业的热情与力量,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记者罗宇凡 朱基钗 罗争光)
信息四:纪检机关与基层党组织践行第一种形态的区别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7-1-18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纳入总则第七条,表明监督执纪,不仅是纪检机关的专责,更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其中,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纪检机关与党员干部所在党组织应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当然,尽管各级党组织与各级纪检机关这两个责任主体落实第一种形态都源于党章党纪党规要求,都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在形式上都是抓早抓小、防患未然,但在具体操作中也应辨明二者之间的区别。
实施主体不同。纪检机关是专责监督,基层党组织是日常监督。落实第一种形态,对党员所在党组织来说,属于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事务,是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靠相互交流和工作中的观察、判断、评估,一般由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重点约谈、单独约谈,或以召集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进行。同时,单位行政副职也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监管、约谈分管领域的党员干部,党员干部之间也要相互提醒。而对纪检机关而言,对从上级交办、信访举报、工作检查、媒体报道等渠道发现的某党组织或党组织中的党员干部相关违纪问题予以处置,是落实监督责任。
约谈对象不同。无论是哪个监督主体,谈话对象都是党员干部,但基层党组织教育、约谈的范围是本单位(或党组织)内每个党员,以“金字塔式”架构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即主要负责人约谈副职及中层干部,副职约谈中层干部及一般党员,中层干部约谈一般党员干部,从而实现全员、全域、全程覆盖。而纪检机关则约谈“重点对象”,且一般是基层党组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担任一定职务的领导干部,大致分四类:第一类是违纪但情节轻微、免予处理,即由第二种形态转为第一种形态的党员干部;第二类是从群众举报、巡察督查、媒体曝光等渠道,发现存在违规违纪线索和问题的党员干部;第三类是新提拔的党员干部;第四类是职务发生调整变化的,尤其是从一般岗位轮换到重要岗位的党员干部。相比之下,纪检机关约谈的指向性更强。
监督半径不同。党员是党组织的细胞,基层党组织是党员集合的基础单元,党员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便于察觉党员思想、行为的细微变化。这些线索和问题眼见为实,是直接反映。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学会经常提醒谈心,出现小问题及时敲警钟,使相关问题尽量在组织内解决,防止小错变成大问题。纪检机关则是站在上级或平级监督层面,线索和问题主要是通过信访举报、媒体曝光等渠道收集、发现,而相关当事人一般在外单位或其他党组织,从某种意义上讲,监督的半径更远。
问题程度不同。党组织谈话内容范围较广,贵在经常,可以是关爱式谈心,也可以是关注、收集和处置“蛛丝马迹”类的细微问题。纪检机关的谈话则“约”的是已经发现问题线索或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谈的是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目的是及时刹住,防止蔓延,并通过约谈函询、通报批评在更大范围引起震慑。可以说,纪委做的是“必须出面的事”,如,发现党员干部问题轻微,必须谈话函询;党员干部违纪,但免予纪律处分的,以及给予组织处理的,进行诫勉谈话的;对党员干部任职或转任重要职务,进行提醒谈话的,都是带着具体问题谈,当事人必须承诺整改、留存备案。
承载形式不同。党员干部所在党组织落实第一种形态的方式,是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案件警示教育会提醒,搭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平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抓问题、抓整改、抓督查。纪检机关落实第一种形态则要求,出现“重点对象”就及时“请进来”或“走出去”约谈,响鼓重捶,及时警示。纪检机关处理的程序性更强,对信访举报、媒体曝光等渠道发现的线索和问题,不仅要找当事人核实,还可能进行外围调查。这种谈话,既可能是核实谈话,也可能是拓展谈话,还可能是警示谈话。谈话中,如果发现当事人有严重违纪的线索和问题,则自然升级,即由第一种形态升为更高的形态。当然,对象也可能是免予纪律处分,即由第二种形态转为第一种形态的党员干部。(母雪龙)
信息五:【解词·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纪委的“初步核实”是什么?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7-02-17
四川省金堂县纪委收到关于该县某镇城建办主任何某涉嫌违纪的有关问题反映,金堂县纪委立即对该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调查组在初核过程中发现,何某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通过虚列“棚改办”广告费和办公经费套取工作经费,并违规发放补贴。
在一次换届考察工作中,海南省保亭县纪委接到群众反映县某部门党组副书记王某违反组织原则的问题线索,立即展开核查。经初步核实发现,王某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不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公款购买电子器材。
......
2016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步核实问题线索53.4万件次。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初步核实是纪检机关问题线索处置方式之一。那么,初步核实是什么?初步核实采取哪些措施?初步核实的结果如何运用?下面,我们就一起捋一捋。
初步核实,是指纪检机关按照规定对受理的党员或党组织违纪行为的线索,进行初步核查、证实的活动。其任务是了解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反映行政监察对象的案件线索进行初步审查,可参照对党纪案件初步核实的条件执行)
如此重要的工作,不会是某个人或者某几个人就能随意决定是否要开展实施吧。答案是肯定的,不行。纪检机关进行初步核实有着严格的条件和标准。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条件符合后,确定要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核查组,履行审批程序。被核查人为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纪检机关应当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
初步核实过程中,核查组经批准可采取必要措施收集证据,与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要求相关组织作出说明,调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阅复制文件、账目、档案等资料,查核资产情况和有关信息,进行鉴定勘验。如果需要采取技术调查或者限制出境等措施,纪检机关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后,交有关机关执行。
初步核实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初核情况报告,列明被核查人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办理依据及初核结果、存在疑点、处理建议,由核查组全体人员签名备查。承办部门应当综合分析初核情况,按照拟立案审查、予以了结、谈话提醒、暂存待查,或者移送有关党组织处理等方式提出处置建议。初核情况报告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必要时还要向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过初步核实,对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立案审查。
信息六:老实,共产党人的价值坐标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7-2-16
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既有与时俱进创新,更有代代传承坚持。有人说,传承方面亮点很多,印象深刻的是“三实”:“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这三句话,原封不动保留下来。
1980年版《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说法是: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当老实人,光明磊落,表里如一,是共产党人应有的品质。
新版《准则》的说法是: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
37年过去了,“三实”要求依然赫然醒目,说明尽管当年“三实”所针对的问题与今天有所不同,但其具有的恒久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同时,也说明从现实情况看,这个问题更尖锐、更突出。这不仅关系核心价值体系确立,更关系党风廉政建设大局。
毋庸讳言,与“三实”相对应的现实问题,新版《准则》做了十分明确的概括。比如:
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这是一个领导干部的基本修养。然而,人们看到这些年来干部工作怪事颇多:出生日期造假,工作简历隐瞒,就学经历说谎……有助于快速提拔的要素,都可以夸大幻化,瞬间变得光鲜无比。
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这是古往今来安身立命的基本伦理。但当今有的人不这样看,认为,不会装、不会演,成不了事;装得像、演得活,那是本事。所以就有了,同一个人在“仁义道德”和“男盗女娼”之间钻来钻去,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鉴于以往惨痛教训,谁都知道这么干黑心亏心,然而在有的地方,政绩造假已经习以为常,且操作十分熟练。而有些上级领导干部明知真相,却暗中默许。在“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游戏中,说实话、干实事反而被认为不合时宜、不识时务。
坦率地说,“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原本是正命题,却在不少党员干部那里变成了驽钝、傻憨、不开窍、不懂事的代名词。以至于,要不要当个老实人都成为很难说清的话题、很难做出的选择。
什么是老实,该不该老实,老实是不是吃亏?对此,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理解。这不是几句话能够说清楚的,也没有必要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同时,现实和期望之间确有鸿沟。有人坚持认为,投机是一种专业,钻营是一种技术,趋利是一种本能,迎合是一种游戏。这不是讲道理能解决的问题。但作为党内政治生活还是要有遵循。
以教训为师——纵观这些年腐败案件,研究违纪违法轨迹,或许可以得出一些共性认识。这就是新版《准则》所说:“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
以实事求是——腐败行为必有其“三观”缘由,也必然是对“三实”道德取向的蔑视与抛弃。贪官多热衷迷信,多贪图享受,多沉溺自私。迷信使他们在惊恐中麻痹,享受使他们在物欲中沉沦,自私使他们见到金钱美色就无法自控。所以,人要变坏,一个重要征候是,不愿说老实话、总不办老实事、绝不当老实人。而全社会是不是健康向上,有一个观察方向——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言行一致的价值取向,是被当成正命题加以弘扬,还是当做嘲讽奚落对象。如果回答是肯定的,而且认同的人越来越多,说明政治生态正在发生可喜的变化。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随着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逐步完善,但愿“当老实人”问题不再成为党员干部的困扰,更多人相信“老实人不会吃亏”,使“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成为社会时尚。(米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