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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南项目管理总部党总支用“十必须”和“十不准”规范员工行为

发布时间:2013-04-25阅读次数:

最近,公司苏南项目管理总部党总支针对片区项目管理特点,在发动职工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苏南项目管理总部员工行为规范>>,并经职工代表讨论通过后下发施行,受到职工普遍赞同。

该项目管理总部制定的员工行为规范中的"十必须"是:(1)对待工作必须尽心尽职;(2)对待同事必须团结友爱;(3)必须保持办公室、施工现场文明整洁;(4)发现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报告;(5)对待公共财物必须保护、爱护;(6)对有损企业利益的人和事必须举报;(7)对待自己工作中的缺点必须及时整改;(8)对待别人工作中的错误必须善意提醒;(9)必须严格按程序和规程工作、作业;(10)必须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十不准"是:(1)不准涉足色情场所和参与赌博;(2)不准收受劳务分包或其他有求于总部、项目部的单位、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3)不准贪污、变相贪污和挪用公款;(4)不准到劳务分包单位或让下属(他人)代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相关费用;(5)不准酒后开车;(6)不准用公款到高档娱乐场所消费;(7)不准不经批准夜间擅离项目住所单独外出活动或夜不归宿;(8)不准泄露企业商业机密;(9)不准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看电视剧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从事违规违纪的网络活动;(10)不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该项目管理总部还将员工行为规范中的"十必须"作为项目管理总部及所属项目部考核、评价、奖励员工的重要依据,并与其工作业绩及月度奖金挂钩;将"十不准"作为检验员工是否遵纪守法的考查标准,对违反"十不准"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奖金、取消评先、党纪政纪处分,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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