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4日,《水运工程钢结构施工规范》(制定)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审查会在北京召开。参加会议的有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特邀专家,主编单位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交三航局兴安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交三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共24人,其中中交二航局钢结构制造与安装技术分中心副总工何亮,代表中交二航局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听取了编写组关于“送审稿”编写工作的情况汇报,对“送审稿”的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审查,认为“送审稿”文档齐全,资料翔实,编写格式、用词和用语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标准编写规定》(JTS101-2014)的要求,符合评审条件。专家们认为“送审稿”是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编制而成,编写依据充分、结构合理、内容比较全面,结构层次清晰,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与会人员经过充分讨论与斟酌,就“送审稿”的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等十二项内容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编写组表示就提出意见尽快做出修改,完成总校稿。
本次送审稿审查会上,与会专家们一致认为“送审稿”总结了我国近年来水运工程钢结构施工技术和管理的实践经验,与现行水运工程行业标准《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相协调,对水运工程钢结构施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该项规范颁布实施后将对我国水运工程钢结构施工的技术进步发挥重要作用,并将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