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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枫溪大桥积极宣贯新《航道法》(7月10日)

发布时间:2015-07-10阅读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于2015年3月1日正式实施。株洲枫溪大桥高度重视《航道法》的学习和贯彻工作,将学习《航道法》做为法制培训的重要内容。7月8日,在株洲枫溪大桥项目部邀请下,湖南省衡阳航道管理局执法人员一行来到枫溪大桥项目部宣传贯彻新《航道法》。
       衡阳航道管理局执法人员一行,首先将精心制作的《航道法》宣传材料发放给员工,认真宣讲《航道法》相关内容,并悉心解答员工的疑问。确保员工了解掌握《航道法》的实质内容,熟知《航道法》所赋予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株洲枫溪大桥位于湘江株洲段,7月正值汛期,施工过程中如何做好安全生产、保障航道畅通和航行安全至关重要。此外,对于枫溪大桥项目部来说,通过学习《航道法》对于综合利用好水资源,依法使用航道权益,保护湘江生态环境等也具有重要意义。
(雷星  吴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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