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分公司、各基层单位两级纪检监察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自我监督工作机制建设,分公司着手构建效能监察自查体系,并全力打好“三根桩”。 一是打好“组织领导”桩。分公司的效能监察自查工作在分公司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开展,由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主管,各基层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自查工作负责,基层单位党支部协助行政领导具体实施,确保效能监察自查工作有效实施。 二是打好“运行机制”桩。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依据“统一要求、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将效能监察自查工作纳入单位的整体工作部署之中,统一安排、统一落实、统一考核,形成在分公司党政领导下,由分管领导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基层单位组织实施、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效能监察自查工作运行机制。 三是打好“制度建设”桩。分公司根据《中交二航局有限责任公司效能监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了《中交二航局五分公司基层效能监察自查工作实施办法》,以使效能监察制度建设更加完善。 据悉,分公司将继续采取更多措施,逐步建立并完善效能监察自查体系,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