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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灯塔项目外磕脚承台顺利完成浇筑

发布时间:2008-12-01阅读次数:

 

  11月15日,大丰灯塔工程外磕脚承台在16日寒潮来临前顺利完成浇筑,这是继10月28日,该工程麻菜珩第一座承台完成浇筑后的第二个节点目标。经过海军的初步验收,该两座承台均为合格。
  大丰灯塔工程地点位于江苏省南部沿海,此两座灯塔做为我国领海基点标志,为一级建筑物。工程地处大丰海域内,最近灯塔距离洋口人工岛35海里,最远距离人工岛61海里。工程实体包括外磕脚和麻菜珩两座灯塔及配套附属设施,每个灯塔桩基沉桩10根钢管桩,墩台采用实体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塔身采用混凝土筒体结构,其高度为25m,分七层。两灯塔所处海域环境恶劣,施工难度较大。
  东海舰队大丰灯塔工程是我局首次承建的海军项目,由外交部投资,东海舰队航保处筹划实施。工程作为外交国防工程具有一定的政治意义。
  为了确保按期安全优质高效的完成施工合同任务。项目部在前期筹备中,精心策划、反复协商、高效组织,并结合现场的实际勘察。确保了项目部于8月28日正式出海,进行海上施工。
  如何安排好施工组织和成本控制,是项目部面临的重点环节。首先、精心编制项目所需的各类船机、设备、措施材料等清单,并进行反复协商,确定最合理的方案。其次,以公司和洋口项目部为依托,委托预制加工靠船构件,调拨洋口项目部剩余或已拆除的措施材料,避免了重新采购,尽可能的降低采购成本。第三、利用洋口项目部对外海施工的了解和海上施工的经验,指导我项目部的外海施工。第四、在租赁的2000吨方驳上,改设生活区和生产区,经洋口项目协调,调拨并改集装箱为民工生活宿舍;同时考虑到海上施工需要,租赁1台55T履带吊,加固于船头,变相改成了海上浮吊,降低了增加海上浮吊的成本,变相的节约成本约10万/月。第五、增加一条250匹马力的海上交通运输船,保证饿了各类船只的生活补给和生产需要材料的供应。同时该交通船可以对1.5吨以上的海锚进行起锚,避免了项目部重新租赁起锚艇,增加成本费用,降低成本约13万/月。
  其次,针对海上天气导致的施工工序的不连续,项目部利用晴好天气,加快施工进度。在桩七进行沉桩中,突发海上9级大风,在抢修好牙口后,仅利用5天时间完成了相距26海里的20根沉桩任务。在承台施工中,改变原有工序,把承台的施工工序改为安装侧模—安装靠船构件—铺底模—绑扎钢筋,这一措施极大的加快了承台施工速度;同时在一些小细节上进行了优化,确保了在承台的整体施工上的进度。(邹新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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