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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提醒丨落实“十五个严禁”要求 风清气正过“廉”节

发布时间:2026-01-01阅读次数:

元旦佳节将至,岁末年初既是辞旧迎新的重要节点,也是拒腐防变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 “四风”,公司纪委以“画”明纪,重申“十五个严禁”要求,推动全体干部职工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风清气正的良好风貌迎接新年到来。


严禁“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


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


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


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公务接待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


严禁违规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


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打着“公务接待”“商务活动”“外事活动”等旗号,领取、发放、赠送上述卡或券


严禁违规打高尔夫球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严禁组织、参加隐秘聚会


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来源:中交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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