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毛姆是英国文学史跳不过去的一页。提起他,总有人说起“满地六便士,抬头见月亮”之类的话,我大多数时候很难有共鸣。倒并非对他的作品有什么成见,恰恰相反,十七年前读毛姆的愉悦,至今清晰。
与其他许多声名显赫的作家相比,毛姆确实有其过人之处。首先他的叙事极为流畅,故事线条清晰,情节推进利落,有种让人一旦拿起便难以放下的吸附力;其次他深谙世情,笔触直指人心,将人性的虚荣、欲望与矛盾剖析得淋漓尽致,在普通读者与文艺爱好者中口碑极佳;另外他游历广泛,身为医生,混迹上流社会,还有过不务正业的间谍经历,其笔下故事多来自对“人世”这座庞大素材库的采风,有采撷人间故事的现代稗官的意味。至于他娓娓道来的文风,不摆架子、没有门槛的亲切感,在我看来倒也谈不上有多么特立独行,这几乎是所有畅销大家共通的禀赋。也就是说,毛姆在同类作家里谈不上开宗立派,但确实不辱没“杰出的讲故事的人”的本分与声誉。
由于过于畅销,过于好读,他被长期置于文学正典的边缘。对此,我对所有针对“易读”的轻视都抱有警惕。在我看来,这类论调构筑的无非是一种阅读特权主义(常被误认为审美优越),仅仅想竭力割裂与生俱来的“俗”而已,然后不幸地成为“俗”的另一副面孔。作为文化领域的某种偏见,它们的普遍存在除了证明我们在精神消费中的焦虑和等级观念,就是它们正试图成为另一种审美霸权,在精英意识中制造区隔和居高临下“阅读指南”。
这类争论终究空泛,回到阅读本身。自五四以降,我们的小说便套上了西方的叙事范式:冲突、高潮、人物弧光,一套严整的语法。可我们的根脉不在这里。唐传奇不是这样,戏曲也不是这样。中国的传统叙事,不靠剧烈冲突推进,而靠人情世故的铺展;不需讨好观众的刺激,而要言有尽而意无穷的余韵。这种从容和自信,在西方叙事范式的框架里看不到。
说到根脉,我更喜欢“旧”的。旧书本,旧故事,像凝固的时光。这总让我想起多年前在乡下的日子。我们每天收活路(收工)的时间,以伯父从地里回来放川剧为准。村子落在丘陵凹陷处,活像座古希腊露天剧场,声音能传得老远。于是丘陵间回荡着:“攻打冬宫的日子,就定在腊月初七!”(帮腔:是阴历啊,不是阳历!)而我漫不经心地坐在灶前烧火,心头反复咀嚼着刚读完的小说,对母亲关于稻谷收成的展望充耳不闻。出门抱柴时,我总有抬头看天的习惯。目光越过低垂的竹林,再往上,总能望见几颗星星,正向我散发着清冷的光芒。(施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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