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取得首批全国安全生产许可证
2005年元月12日,我局取得了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首批“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许可证条例》规定,施工企业必须取得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方能合法地承揽工程施工。我局在通过“一体化”认证的基础上,经过近一年的精心准备,组织全局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了全国安全生产考核的考试,及时准确地填报了申报材料,并一次审查通过。
此次取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为一个正本,六个副本,将为全局在经营投标上的市场准入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支持和保障。同时,也将更严格地要求我局持续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实现依法管理、长效管理。(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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