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助对象
工程装备分公司的困难员工,因病、因灾出现暂时困难的员工,其他不可预知的因素造成员工家庭困难的事宜。
二、救助内容
1、建立健全因灾因病及突发事件致生活困难的职工档案,积极开展“两节”(春节、元旦)慰问困难职工、领导干部联系困难职工(干部结对帮扶)、志愿者困难帮扶等活动。
2、互助互济:做好二航局职工互助补充保险、武汉市医疗互助保险的缴费和赔付。
3、金秋助学:对困难职工子女就学给予一定的物质帮扶。
4、工会慰问:建立工会日常慰问制度,包括对一线职工的慰问(夏送清凉、冬送温暖)、对因病、伤、残、死亡职工(退休职工)的慰问、对劳动模范获得者的慰问等等。
三、救助条件
1、家庭确实困难需要救助者。
2、符合分公司工会慰问的各类人员。
四、救助程序
需要生活救助的职工,提供个人身份证明,需要救助的相关证明(医院诊断证明、药费单、子女入学通知书等等),填写有关表格,工作人员核实后再报请有关领导决定救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