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分公司出台新举措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
为从源头上保障农民工的权益,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日前,深圳公司出台《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明确两项原则,落实两项制度,建立一项考核,确保农民工工资足够及时发放。
两项原则,是指“按时足额、优先支付”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安监部、人力资源部、财务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农民工工资发放进行有效监管。
保障金制度,是指各项目部应按当年计划工程量的一定比例提留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保障金由深圳分公司和项目部两级财务提留和专项管理。
应急管理制度则是要求建立深圳分公司和项目部两级农民工资发放应急预案,确保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为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不相互推诿,该办法还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纳入到了分公司对各项目领导班子的考核兑现、总部各部门及项目各相应职能部门的绩效考核。(班品木)